為營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環境,維護生物多樣性,近年來,亭湖檢察院注重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,守護濕地家園。以“檢·鶴行”品牌打造為抓手,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屏障,助力亭湖競逐綠色低碳發展新賽道。2021年以來,該院共立案207件,制發訴前檢察建議105件,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6件,要求侵權人賠償環境污染、資源損害等損失近千萬元,均獲法院判決支持。
狠抓調查研究,把準生態保護“方向標”。成立工作專班,先后至區農業農村局、區水利局等單位及江蘇鹽城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走訪調研,深入了解該區綠色低碳發展的司法保護需求。與區自然資源局、公安分局、鹽城市海警局亭湖工作站及屬地政府聯合召開鳥類、漁業資源以及鄉村人居環境保護座談會10次,征求意見建議,梳理問題清單,明確努力方向。落實鄉村生態振興計劃,助力消除黑臭水體,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,提升人居環境。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城管局、住建局、屬地政府等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固體廢物20余噸,清理河道20余條,治理砂石場、建筑企業物料堆放、建設工地圍擋不及時導致的揚塵污染20余處,對存在生態環境污染、消防安全、治安管理風險的10多家再生資源回收站點進行整治,規范小微企業經營行為5家,追償修復、治理環境和資源費用120.4萬元。
強化多方聯動,擴大生態保護“朋友圈”。提請區委出臺《關于支持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為公益訴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與區河長辦聯合制定《關于建立“河長+檢察長”工作協作機制的意見》,共同開展河道管護,開展巡河4次,發現公益訴訟損害線索5件。與區行政審批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公共利益受損情形,移交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公益受損案件線索2件;與農業農村局、生態環境局、公安局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,就線索移送、調查取證、督促整改、專項整治等方面達成共識,形成長效工作機制。建立“濕地+公益訴訟”工作機制,成立駐鹽城珍禽保護區生態檢察工作站,簽訂《關于設立公益訴訟生態保護教育基地的合作意見》,落實信息共享、專家協作等多項機制。與團區委合作打造“小青亭·益起來”合作項目,將青年志愿者發展成為“益心為公”檢察云平臺志愿者,拓展公益訴訟案件來源,聯合開展生態修復和法治宣講,打造生態保護共建品牌。
落實多元修復,激發生態保護“生命力”。加強陣地建設,保障生態修復實效。與鹽城珍禽保護區聯合開展“檢·鶴行”公益保護行動,打造自然生態公益保護教育基地和修復基地,設立檢察官聯絡點,構建“專業化監督+恢復性司法+社會化治理”監督模式,完善增殖放流、補植復綠機制,補植復綠、撫育林地100畝,在指定地點放流魚苗3000余斤。以村組為單位簽訂勞務代償協議,讓生態環境“破壞者”變為“守護者”,既解決執行難問題,更實現生態環境功能替代性補償的目的,實現生態環境保護“最優解”。
加強普法宣傳,培養生態保護“后來者”。編印和發放《生態環境公益保護宣傳手冊》,結合典型案例和具體法律規定,送法進鄉村、社區、街辦、企業、學校。利用“檢·鶴行”鳥類生態修復基地,組織青少年和社會公眾走進鹽城珍禽保護區,開展場景式法治宣傳,看大美濕地風景、聽檢察辦案故事、聊生態保護體會,提升法治宣傳的影響力和感染力,營造齊心參與、共同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濃厚氛圍。拍攝的“檢·鶴行”公益保護主題宣傳片《我的鶴兒我的河》被最高檢微信公眾號采用。
王靜 朱芹
請輸入驗證碼